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6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二、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公司的内部控制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内部控制应当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成本效益的原则。
三、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加强了风险评估机制,优化了内部审计流程,提升了信息系统控制水平,强化了关键岗位职责分离与授权审批制度。通过一系列措施,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结果,确定了内部控制缺陷的具体认定标准。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结果,我们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对于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已采取相应整改措施,并取得了良好成效。
六、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未来,公司将持续关注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执行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确保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以上内容基于您的提供的标题生成了一篇符合要求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涵盖了必要的部分并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