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机构对医用耗材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医疗机构在医用耗材采购、储存、使用及监管等环节中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医用耗材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
(二)科学合理;
(三)高效透明;
(四)安全有效。
第二章 采购管理
第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用耗材采购制度,明确采购流程,确保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第五条 采购前需进行市场调研,了解产品性能、价格和服务质量,并形成详细的采购计划。
第六条 对于首次引进的新品,必须经过严格的技术评估和试用论证,确保其安全性与有效性符合临床需求。
第三章 储存管理
第七条 医用耗材应按照类别分区存放,保持库房整洁干燥,定期检查库存状态。
第八条 定期盘点库存,及时补充短缺物资,避免因缺货影响正常诊疗活动。
第九条 建立完善的出入库记录系统,做到账物相符,便于追溯查询。
第四章 使用管理
第十条 使用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说明书执行。
第十一条 遇到质量问题或不良反应时,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第十二条 定期开展质量控制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持续改进管理水平。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成立专门的质量监督小组,负责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任务。
第十四条 设立举报投诉渠道,鼓励全体员工积极参与监督工作。
第十五条 每年组织一次全面考核评价,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细化具体条款内容。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上级主管机关所有。
通过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医用耗材管理办法》旨在构建一个从源头到终端全程可控的质量保证体系,力求最大限度地减少风险隐患,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