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促进家园合作,加强幼儿园与家庭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共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特制定本《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组织结构
1. 家长委员会由各班级推选产生的代表组成,每班推选两名家长代表。
2. 家长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管理。
二、主要职责
1. 参与幼儿园重大决策的讨论,提出建设性意见。
2. 协助幼儿园开展各类教育活动,如亲子活动、节日庆祝等。
3. 收集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反馈和建议,及时向园方反映,并协助解决问题。
4. 组织家长之间的交流活动,增进彼此间的了解和支持。
三、会议制度
1. 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集。
2. 会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听取园方工作报告、讨论重要事项、分享育儿经验等。
3. 会议应做好记录,并将主要内容以适当方式告知全体家长。
四、信息沟通
1. 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确保家长委员会成员能够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2. 利用微信群、QQ群等多种平台加强与家长的互动,及时解答疑问,提供帮助。
3. 鼓励家长通过各种形式参与幼儿园的各项活动,增强归属感。
五、其他规定
1. 所有成员需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尊重他人隐私,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2.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经核实后将取消其资格,并通报全体家长。
3.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幼儿园所有。
通过以上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我们希望能够形成一个和谐共进的良好氛围,让每一位孩子都能在一个充满爱与关怀的环境中茁壮成长。同时,也希望通过家长委员会的努力,进一步提升幼儿园的整体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