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幼儿园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消防规章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及在园儿童。
2. 幼儿园的消防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级负责制。
3. 每位教职员工都应具备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并积极参与到日常的消防工作中来。
二、消防设施与器材管理
1. 幼儿园内所有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火栓等)必须保持完好有效,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2. 禁止任何人随意挪动或损坏消防设备,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维修部门处理。
3. 消防通道要始终保持畅通无阻,不得堆放杂物阻碍通行。
三、防火巡查与演练
1. 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2. 组织全体员工参加消防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在重要节假日前加强巡逻力度,确保万无一失。
四、用电安全管理
1. 所有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由专业人员安装调试。
2. 不得私拉乱接电线,避免超负荷运行造成火灾风险。
3. 下班后切断非必要电源,防止长时间通电引发事故。
五、责任追究
1.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个人或部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2. 因疏忽大意导致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将依法追责。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 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完善本制度。
通过严格执行以上各项措施,我们有信心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