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固定资产管理的部门及人员。
第一章 总则
1. 目的
本制度旨在明确固定资产的定义、分类、购置、登记、使用、维护、盘点、报废等环节的具体流程,以实现固定资产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办公家具、电子设备、运输工具等。
3. 基本原则
- 合法合规:固定资产的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
- 安全高效: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性和使用效率,避免浪费。
- 分级负责: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定义与分类
1. 固定资产的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较高、使用寿命较长,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如房屋、设备、车辆等。
2. 固定资产的分类
根据用途和性质,固定资产可分为以下几类: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械设备
- 办公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固定资产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购置与验收
1. 购置审批
所有固定资产的购置需经相关领导审批,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购买。
2. 采购流程
- 制定采购计划
- 招标或比价采购
- 签订合同并履行付款手续
3. 验收程序
固定资产购置后,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确保质量合格、数量准确,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护
1. 使用管理
- 使用人应妥善保管固定资产,不得随意挪用或外借。
- 定期检查固定资产的状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 维护保养
- 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洁、保养,延长使用寿命。
- 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定期检修。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盘点与清查
1. 定期盘点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固定资产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2. 清查结果处理
对于盘盈或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账务调整。
第六章 固定资产的报废与处置
1. 报废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可申请报废:
- 达到使用年限且无法继续使用的;
- 技术落后,无修复价值的;
- 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严重损坏的。
2. 报废流程
- 提出报废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 经技术鉴定后报批
- 办理报废手续并进行账务注销
第七章 监督与考核
1. 监督机制
设立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监督和检查工作。
2. 考核制度
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表现优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八章 附则
1. 解释权
本制度由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希望各单位能够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单位的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