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生的学习过程,保障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提高教学质量,燕山大学里仁学院依据国家相关教育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学籍管理规定。其中,第三章“考核与成绩记载”对学生的学业评价方式、成绩记录标准及有关管理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旨在确保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与科学。
本章内容涵盖课程考核的基本形式、成绩评定的方法、成绩的记录与管理、补考与重修的相关规定,以及成绩查询与申诉机制等。所有学生均需按照规定参加各类课程的考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成绩的确认与反馈。
考核方式包括平时作业、实验操作、课堂表现、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等多种形式,具体由各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和教学大纲确定。成绩评定应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各项表现,避免单一依赖期末考试成绩。
对于考试不合格的学生,学校提供了补考和重修的机会。补考一般安排在下一学期初进行,仅限于因特殊原因未能参加原定考试的学生;而重修则适用于所有未通过课程的学生,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重新修读该课程。
成绩记录采用电子化管理系统,所有考核结果将及时录入教务系统,供学生随时查阅。学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系部提出书面申诉,由相关部门进行复核并给出最终处理意见。
此外,学校还强调了诚信考试的重要性,严禁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学生,将依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影响其学业和毕业资格。
总之,第三章“考核与成绩记载”是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学籍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规范了学生的学习行为,也为教师的教学评估提供了依据,有助于构建更加科学、合理、有序的教学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