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适应夏季高温天气,保障广大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效率,根据自治区相关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现对夏季上班时间进行适当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自即日起至秋季作息时间正式调整前,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及部分企业单位的上班时间将进行微调。具体时间为:上午8:30开始上班,中午13:30下班;下午15:00上班,19:00下班。午休时间由原来的12:00至13:30调整为12:30至13:30,确保员工有充足的休息时间。
此次调整旨在缓解高温对工作的影响,提高办公效率,同时也有利于职工保持良好的身心状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合理安排工作计划,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传达本通知精神,做好内部协调与落实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作息时间的,应提前报备相关部门审批。
特此通知。
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