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建筑物的垂直度、标高及整体高度进行准确测量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为规范相关数据的记录与管理,特制定本《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编号:TJ-3.4),用于系统化收集和整理测量信息,便于后续质量检查与验收。
一、记录目的
本记录表主要用于:
- 记录建筑物在不同施工阶段的垂直度偏差情况;
- 确保建筑结构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标准;
- 提供施工过程中的关键数据支持;
- 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类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项目,在主体结构施工完成后,进行垂直度、标高及全高测量时使用。
三、填写说明
1. 工程名称:填写具体工程项目名称,如“XX小区住宅楼A栋”。
2. 施工单位:填写负责该工程的施工单位全称。
3. 测量日期:填写实际测量的日期,格式为“YYYY年MM月DD日”。
4. 测量人员:填写参与本次测量的工作人员姓名。
5. 测量工具:注明使用的测量仪器型号,如“全站仪、激光测距仪、水准仪等”。
6. 测量部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测量点,如“外墙角、柱体中心线、楼梯间等”。
7. 垂直度偏差值:记录各测量点相对于基准线的偏差数值,单位为毫米(mm)。
8. 标高测量值:记录各测量点的实际标高值,单位为米(m)。
9. 全高计算:根据标高数据计算出建筑物的总高度。
10. 备注:填写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如天气状况、测量环境等。
四、填写示例
| 序号 | 测量部位 | 垂直度偏差(mm) | 标高测量值(m) | 备注 |
|------|-----------|------------------|------------------|------|
| 1| 东侧外墙角 | 3| 12.5 | 正常 |
| 2| 西侧柱体 | 2| 12.45| 正常 |
| 3| 北侧楼梯间 | 4| 12.6 | 正常 |
| 4| 南侧墙角 | 1| 12.55| 正常 |
全高计算:根据标高差值计算得出建筑物总高度为12.6米。
五、注意事项
- 测量前应检查仪器是否校准,确保数据准确性;
- 测量过程中应避免强风、高温等不利因素影响;
- 数据记录应真实、完整、及时;
- 若发现偏差超出允许范围,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六、附件说明
本记录表可作为工程资料归档的一部分,建议配合测量原始数据、照片、图纸等相关资料一同保存。
通过规范填写《TJ-3.4-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有助于提高工程管理效率,保障建筑结构安全,为后期运维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