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司法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法庭秩序与安全,提升法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日常管理规范。
一、岗位职责
法警大队成员应严格履行自身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执行庭审安保任务、协助法官开展工作、押解被告人、看管羁押人员、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等。每位队员需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二、行为规范
1.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执行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
2. 着装整洁,仪容端庄,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
3. 严禁酒后上岗,不得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职务无关的活动。
4. 保持办公场所的整洁与有序,爱护公共财物。
5. 遵守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三、考勤制度
1. 实行每日签到签退制度,确保出勤情况真实可查。
2. 因事、因病请假需提前报批,并填写相关手续。
3. 对无故缺勤、迟到早退者,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培训与考核
1. 定期组织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专业能力与应急处理水平。
2. 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
3. 对于考核不合格者,将安排补训或调整岗位。
五、安全管理
1.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排查安全隐患。
2. 严格执行庭审现场的安全检查流程,防止违禁物品带入。
3. 对重点区域实行定时巡查,确保无死角、无漏洞。
六、纪律要求
1. 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杜绝任何形式的腐败行为。
2. 不得泄露案件信息或涉及当事人隐私的内容。
3. 严禁参与非法集会、聚众闹事等违法活动。
七、奖惩机制
1. 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旨在进一步规范法警大队的管理工作,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法院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