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职称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有关职称改革的政策精神,进一步规范全省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确保职称评审公平、公正、公开,河北省教育厅结合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职称评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里有关职称评审的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二、严格标准,规范程序
各学校和单位在开展职称评审过程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评审条件和程序,确保评审结果经得起检验。要加强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核,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维护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注重实绩,突出能力
职称评审应以实际工作能力和业绩为主要评价依据,鼓励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对长期从事一线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人员,应给予适当倾斜和支持。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广泛宣传职称政策,使广大教职工深入了解评审流程和相关要求,增强参与意识和积极性。同时,要做好政策解释和答疑工作,及时解决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营造良好的评审环境。
五、强化监督,确保质量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严肃查处,确保评审过程依法依规进行。同时,要建立和完善投诉举报机制,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请各地、各学校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扎实做好2013年度职称评审各项工作,为推动我省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河北省教育厅
2013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