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行为,提升药品供应保障能力,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本方案旨在通过集中采购的方式,推动药品价格合理化,减轻患者负担,提高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的透明度和效率。同时,强化对药品质量的监管,确保药品来源合法、渠道正规、质量可控。
在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招标、议价、竞价等多种形式,引导企业有序竞争,鼓励优质产品进入市场。对于临床急需、用量较大、价格波动频繁的药品,将优先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确保药品供应稳定。
此外,方案还强调加强信息化管理,依托全区统一的药品采购平台,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提升采购效率与监管水平。通过大数据分析,及时掌握药品使用情况和市场动态,为政策调整提供科学依据。
同时,注重加强对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虚假投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集中采购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发挥集中采购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作用。
通过本年度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推进,将进一步推动我区医疗保障体系的完善,助力健康广西建设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