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技术师范学院(部门)文件】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内部管理,提升行政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结合本部门实际工作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件起草与发布流程
各部门在起草文件时,应严格遵循“统一格式、规范用语、内容明确”的原则,确保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文件发布前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报校办备案。对于涉及全校性或重大事项的文件,需经校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发布。
二、文件分类与归档管理
为便于查阅与管理,所有文件应按照类别进行分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类、教学类、科研类、人事类、财务类等。各相关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存档及销毁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与安全性。
三、文件执行与监督
文件发布后,各相关部门应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校办公室将定期对文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要求执行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同时,鼓励师生通过正规渠道反馈文件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促进制度的不断完善。
四、文件修订与废止
随着学校发展和政策变化,部分文件可能已不适应当前工作需要。各部门应定期对所辖文件进行梳理,及时提出修订或废止建议。文件修订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按照原发布程序重新审批。
五、其他事项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校办公室负责解释。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共同推动学校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部门)
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