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程人员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司工程人员在出差期间的费用管理,确保差旅支出合理、合规,并有效控制成本,提升财务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公司工程人员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因工作需要前往外地开展项目、会议、考察、培训等工作的工程人员。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聘用的工程技术人员、项目经理及相关管理人员,因公出差所产生的交通、住宿、餐饮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报销管理。员工在非公务性质的外出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适用于本办法。
二、差旅审批流程
1. 工程人员需提前填写《差旅申请单》,明确出差时间、地点、事由及预计费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财务部备案。
2. 重大或长期出差需提交书面说明,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3. 未经审批擅自出差的,其相关费用不予报销。
三、差旅费用标准
1. 交通费:根据实际乘坐交通工具(飞机、火车、长途汽车等)的票价进行报销,不得超标准乘坐。
2. 住宿费:按公司规定的标准执行,超出部分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需提前申请并获得批准。
3. 餐饮补助:按出差天数给予每人每天固定金额的补助,具体标准由财务部另行规定。
4. 市内交通费:凭票据报销,限于公共交通工具或公司指定的租车服务。
5. 其他费用:如通讯费、办公用品购置等,需提供相应发票及说明,经审批后方可报销。
四、报销流程
1. 工程人员在出差结束后,须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出差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整理好所有原始票据,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2. 报销单需附上差旅申请单、交通票据、住宿发票、餐饮发票等相关凭证,确保票据真实、完整。
3. 报销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提交至财务部进行审核。
4. 财务部审核无误后,按规定程序办理付款手续。
五、注意事项
1. 所有票据必须为合法有效发票,严禁虚开发票或伪造票据。
2. 差旅费用报销应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确保费用真实、合理。
3.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扣减绩效或追责处理。
六、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各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差旅费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通过本办法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工程人员差旅费用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利益,同时为员工提供更加透明、公正的报销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