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长副市长分工的通知】为进一步优化市政府领导班子职责分工,提升行政效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根据当前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市长及副市长的工作分工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长分工
市长全面负责市政府的日常工作,主持市政府常务会议,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牵头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和重要政策落实,指导和监督市政府各部门依法履职。
二、副市长分工调整情况
1. 副市长张伟:协助市长分管发改、财政、审计、统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协调全市重点项目推进及招商引资相关事务。
2. 副市长李敏:分管教育、科技、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体育等方面工作,推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民生改善。
3. 副市长王强:分管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保障、城市规划等事务,加强城市建设与管理,提升城市品质。
4. 副市长陈芳:分管农业、农村、水利、林业、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5. 副市长刘涛:分管公安、司法、信访、社会稳定、国家安全等方面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要求
各副市长要按照新的分工安排,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任务高效推进。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对接,积极配合,确保工作无缝衔接、顺利开展。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分工相应调整。
特此通知。
韶关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