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其他各功能室管理制度】为规范幼儿园各类功能室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进行,提升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幼儿园其他各功能室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内所有非教学类的功能教室,如音乐室、美术室、科学探索室、图书阅览室、体育活动室等。
一、功能室使用原则
1. 各功能室应按照课程安排和活动计划进行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用途或长时间空置。
2. 功能室的使用应以幼儿发展为核心,注重安全性、教育性和实用性。
3. 使用过程中应保持室内整洁,爱护公共设施,杜绝浪费和损坏行为。
二、功能室管理职责
1. 各功能室由专人负责管理,明确责任人,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报修或更换损坏物品。
2. 教师在使用前需提前预约,并填写使用登记表,说明使用时间、内容及参与人员。
3. 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功能室进行清洁、整理,确保环境舒适、安全。
三、使用规范
1. 进入功能室前,教师需检查幼儿的安全意识,确保无危险物品带入。
2. 活动过程中,教师应全程陪同指导,防止意外发生。
3. 使用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归还器材,关闭电源、门窗,确保安全。
四、设备与材料管理
1. 所有设备和教具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晰,便于取用和管理。
2. 建立设备和材料台账,定期盘点,确保账物相符。
3. 对易耗品和大型设备实行领用登记制度,避免流失或滥用。
五、安全与卫生要求
1. 功能室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应急灯等,并定期检查维护。
2. 定期进行室内通风、消毒,保持空气流通,预防疾病传播。
3. 教师应加强幼儿的安全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六、监督与考核
1. 幼儿园管理层将不定期对各功能室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将功能室的使用情况纳入教师绩效考核,鼓励合理、高效地利用资源。
3. 鼓励教师提出改进意见,不断完善功能室管理制度。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幼儿园园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经园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通过建立健全的其他功能室管理制度,不仅能够提高幼儿园整体管理水平,也能为幼儿提供更加丰富、多样化的学习和活动空间,促进其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