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文件】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规范各类文件的起草、审批与发布流程,确保文件内容的准确性、权威性和可执行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现就有关文件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文件种类与适用范围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文件主要包括:通知、通报、请示、报告、决定、意见、函件等。各类文件应根据其性质和用途,明确适用范围,严禁越权发文或滥用文件形式。
二、文件起草与审核
1. 文件起草单位应严格遵循“一事一文”原则,内容要简明扼要,逻辑清晰,语言规范。
2. 起草完成后,须经部门负责人初审,确保内容符合政策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
3. 涉及多部门协作的文件,应由牵头单位组织会签,确保意见统一、责任明确。
三、文件审批与发布
1. 文件经初审通过后,需提交至学校办公室进行格式审查与编号登记。
2. 重要文件应报校领导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发布。
3. 文件发布后,应及时归档,并同步抄送相关部门及人员,确保信息传达及时有效。
四、文件存档与管理
1. 所有正式文件均应建立电子与纸质双轨档案,便于查阅与追溯。
2. 文件管理人员应定期清理过期文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时效性。
3. 涉及保密内容的文件,应按照学校保密制度进行管理,防止信息泄露。
五、监督与问责
学校将定期对文件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执行、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或追究责任。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