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水库大坝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结合山东省实际情况,对《山东省实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办法》进行了修订,并于2024年正式施行。
本办法旨在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水库大坝安全管理中的职责分工,规范水库大坝的运行维护和应急处置流程,确保水库大坝的安全运行。具体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一、明确责任主体,强化属地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将水库大坝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协调机制,统筹解决重大问题。同时,明确水库管理单位为具体的责任主体,负责日常巡查、监测以及设施维护等工作。
二、完善监测体系,提升预警能力
加强水库大坝的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物联网、大数据等,实时掌握水库水位、库容变化等情况。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三、健全应急机制,增强应对能力
针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迅速组织抢险救援力量到达现场进行处置。
四、加大资金投入,保障长效运行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水库大坝的安全管理和维修加固工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形成多元化筹资渠道,保证工程长期稳定运行。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意识
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水库安全知识普及活动,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周边居民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同时,加强对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六、严格监督检查,落实考核奖惩
省、市、县三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评估。对于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履职不力者则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总之,《山东省实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办法(2024年修正)》的出台标志着我省在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领域迈出了更加坚实的步伐。相信随着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必将进一步提升全省水库大坝的安全管理水平,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